本報訊 29日中午,位於無錫市中心的三陽百盛廣場LED大屏滾動播出一組失信“老賴”名單,引得不少市民駐足圍觀,這一買屋做法隨後在網絡上引發議論。
  顯示屏上的“老賴”信息,包括姓名、照片、標的額、隱去部分數字的身份證號,還有執行法院名稱和舉報熱線。從9點至22點,這些信息一天滾動播出12次。“市中心人流量大,通過這種方式公佈‘老賴’的不誠信行為,對他們汽車借款可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同時對與其有經濟交往的社會公眾有所警示。”無錫市中院執行局法官張淼介紹,此次公示從24日開始,“老賴”名單共有88名,涉案標的最少5760元,最高則達7168萬元,欠款起碼一年以上。
  網絡上,不少人對“曬老賴”的做法拍手稱快,也有網友質疑此舉“是否侵犯人權隱私”。而據民訴法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法院可對其採取或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信息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此次公示將持續一年,其間無錫法院會根據案件執行情況不斷調整名單,今後還將公佈在地鐵、公交等流動媒體及法院微關鍵字排名博等網絡媒體。(浦敏琦)  (原標題:無錫大屏曬“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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