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萌萌
  “立法學是一門專門的科學。”全國政協委員、大成律師事務所主任彭雪峰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現在很多人遇到問題,動輒提議立法,寄希望於通過立法解決所有問題,但立法並不那麼簡單。
  隨著法治觀念逐漸深入人心、維權意識空前高漲,立法成為民眾對自身權益進行固化的迫切需求。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立法的呼聲都很強烈。社會輿論也呼籲法律界不僅執法為民,更需立法為民。
  面對這種社會呼聲,彭雪峰認為,立法應是一門審慎的科學。立法為民,並不意味著盲目迎合輿論的傾向,更不能對立法操之過急,一部惡法帶來的傷害,有時甚至超過法律空白。因此,立法必須是審慎的、滯後的。
  所謂審慎,是指“是否需要立法,需要科學的評判。只有經過了審慎的調研與評估,才能啟動一部法律的立法程序。”彭雪峰說,民眾的立法呼籲,源於最直觀朴素的主觀感受,立法者應當予以重視。但是,由於他們對立法科學並不十分瞭解,而立法本身是需要冷靜的,不能僅憑一時的熱情,貿然啟動一部法律的立法程序。
  而滯後,指的是法律的出台,跟群眾的切身感受之間會有一個時間差。有時立法可能會因為這個時間差受到質疑乃至批評,但立法本身卻不能因為質疑而省略必要的科學調研。要想制定一部善法,比起回應民眾的呼聲和追求,尊重立法的科學性更加重要。
  目前,我國在社會民生方面仍存在一些法律空白,突擊立法的情況並不鮮見。彭雪峰說,這種突擊立法,非但不能滿足民眾獲得法律保護的願望,反而會傷害法律的尊嚴。如果立法者片面地迎合輿論的呼求,甚至僅憑這些呼求去立法,很可能讓法律與民眾的權益保護形成錯位。
  彭雪峰說,現在有些法律的出台,很大程度上是為了迅速回應基層群眾的訴求。然而,其中個別法律並沒有經過充分的研究論證,甚至有些條款還在爭議中,就匆忙頒佈並實施,事實證明,恰恰因為存在這些先天缺陷,法律實施後,讓一些人鑽了法律的漏洞,產生新的矛盾,使群眾的合法權益遭受新的損害。這樣的法律不僅沒有產生好的效果,反而成為某些人“合法”傷害群眾利益的工具,並給今後法律的修正和完善帶來更大的難度。
  針對這種現象,彭雪峰認為,對於已經頒佈實施的法律,增加立法的事後再評估機制很有必要。通過聽取對已實施法律的意見反饋,瞭解法律法規實施的實際效果,看它是否對我們的社會發展和民眾生活起到了積極作用。如果積極作用不明顯,甚至產生了消極作用,就需要考量法律法規中各項制度設計和程序制定的合理性,並對相應條款進行調整完善。
  修法是一個浩大的工程,但這本是“科學立法”、“立法為民”的應有之義,也是提高立法質量的重要途徑。
  (原標題:專家稱不可迎合輿論突擊立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h82whcbx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