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記者 劉子陽
  公安部部署為期半年的"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正在全國展開,各地已排查出一大批嚴重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並強力推進整改工作。7月17日,《法制日報》記者就此採訪了公安部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
  近萬家重大火患未整改銷案
  據瞭解,近年來,公安部持續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各地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及時消除了一大批火災隱患,有力維護了消防安全形勢穩定。但是,目前全國省、市、縣三級還有近萬家重大火災隱患尚未整改銷案,極大地威脅公共消防安全。
  這位負責人說,這些重大火災隱患的共同特點是涉及面廣、情況複雜、隱患嚴重、久拖不改,是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的"硬骨頭"、"老大難"問題,很多隱患整改還可能牽扯到整體拆遷、產業轉移等難題。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釀成大火,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公共安全構成極大的現實威脅。
  據介紹,這次專項行動的任務,是對已排查出並責令整改但未銷案的重大火災隱患,督促其按規定期限儘快整改銷案;對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新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全部依法下達法律文書,責令限期整改;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提請政府掛牌督辦;對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災隱患,組織新聞媒體曝光,推動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儘快整改,切實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有效預防重特大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公開曝光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當記者問到此次專項行動為何要採取媒體集中曝光時,這位負責人說, 通過新聞媒體曝光,目的還在於推動火災隱患整改。實踐證明,通過媒體公開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讓重大火災隱患"亮亮醜、見見光",讓有問題的單位"紅紅臉、出出汗",在全社會形成整治重大火災隱患的強大輿論聲勢,能夠更加有效地營造社會關註、齊抓共管的火災隱患整治局面。
  這位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說,首先,通過媒體集中曝光,實現對火災隱患的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保障公眾消防安全知情權,在提醒社會公眾警惕哪些場所存在火災危險的同時,無形中也提高了他們的法律意識和消防安全意識,從而使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發生成為每個公民的自覺行動。
  其次,通過媒體集中曝光,可以達到震懾、警醒、監督效果,推動社會單位自覺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推動行業系統主管部門主動落實督改責任,積極推進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工作,比單純使用行政手段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更為有效。
  這位負責人表示,專項行動期間,公安消防部門將把媒體曝光、輿論監督作為一項重要措施,積極協調主流媒體、門戶網站,對影響大、整改難度大的隱患單位集中曝光,不僅曝光單位名稱,而且還要曝光具體隱患。
  跟蹤督辦推動火患主動徹改
  針對媒體曝光的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將採取哪些跟進措施? 這位負責人說,對於媒體曝光的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將緊盯不放、跟蹤督辦,充分發揮政府職能部門作用,推動形成"黨委政府主導整改、行業部門督導整改、隱患單位主動整改、新聞媒體監督整改"的工作局面,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直至重大火災隱患徹底整治。
  落實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管理責任。針對曝光的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將及時提請當地政府實行掛牌督辦,並與屬地政府分管領導、行業主管部門領導、監管部門領導實行"責任捆綁",明確整改負責人、整改時限、整改措施,對曝光後仍然沒有取得明顯整改成效並久拖不改的隱患單位,將採取果斷措施,依法實施查封直至報請政府關停、拆除。同時提請政府將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未按期完成整改目標和落實整改措施的,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督促社會單位落實主體責任。 通過媒體曝光,著力解決社會單位隱患整改不主動、整改經費不落實、整改動作不迅速、整改效果不明顯等突出問題,公安消防部門將督促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認真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主動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加快整改進度。同時引導廣大社會單位主動查找和消除火災隱患,提升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法制網北京7月17日訊  (原標題:公安部:對久拖不改火患亮醜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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