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煤炭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提高稅收在煤價中的比重,
  引導資源合理開采和利用,推動全省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這是國家關於稅制改革進行頂層設計、分步實施的一項重要部署,也是事關全省煤炭行業發展、事關地方稅體系建設、事關地稅事業全局的一件大事。”2014年12月31日,全省煤炭資源稅改革會議召開。這標志著廣受關註、醞釀多年的煤炭資源稅改革在我省正式拉開實施大幕。
  清費立稅減輕負擔幫助煤炭企業脫困
  資源稅是地方稅重要稅種。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近年來,全國煤炭省份包括我省在內都在積極爭取和呼籲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先後多次向國務院提出改革建議,從價計徵改革已經形成了共識,只待合適時機。
  從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2014年年初,這項改革已經成為中央下決心要做的一項重點工作。特別是在當前經濟錯綜複雜、煤炭行業面臨低谷的形勢下,國務院專門作出推進資源稅改革、對進口煤征收關稅等一系列涉及煤炭行業發展的重大部署,時機的選擇和政策的選擇都是經過充分醞釀和周密考慮的。
  選擇這一時機推出這項改革,一方面是通過清費立稅,切實幫助煤炭企業脫困,另一方面也是減少價格波動對下游產業的影響,對於煤炭行業的發展以及整個經濟社會的發展都將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
  我省是全國煤炭重要產地,全省煤炭儲量目前探明的為2695億噸,占到全國的近1/5,其中稀缺的煤種如焦煤,占全國的1/2。近年來全省年產煤炭保持在9億噸以上,外銷6億多噸,煤炭產量和銷量均居全國前列,煤炭以及涉煤產業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據悉,此次煤炭資源稅改革對我省影響巨大。省委、省政府對煤炭行業發展十分重視,省委書記王儒林、省長李小鵬多次提出明確要求,2014年11月27日,省委、省政府專門召開了煤炭公路銷售體制改革動員大會,積極制定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具體措施,包括2013年實施的“煤炭20條”和2014年實施的“煤炭17條”,目的就是全力以赴幫助煤炭企業走出困境。
  事關全省煤炭發展大局積累經驗趟出改革路子
  省地稅局局長盧曉中表示,煤炭資源稅改革對於促進地稅收入有著重要的意義。
  首先,從稅收政策的角度看,近年來,隨著國家稅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營改增”不斷擴圍試點,對全省地稅收入產生了較大影響,如果營業稅未來一段時間內全面改為增值稅,將對全省地稅收入規模帶來較大的影響。而根據國家總體部署,房產稅、環保稅的改革短期內還不能很快出台,煤炭資源稅改革應該說是拉開了地方稅體系建設的序幕,也是近期內地稅部門最大的政策增收因素。
  其次,從收入任務的角度看,由於受各種不利因素影響,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全系統組織收入工作將面臨著更大的困難,在這種情況下,從價計徵的煤炭資源稅就成為地稅部門的重要稅收來源,並將成為我省地稅主體稅種,這一稅種的管理水平直接影響全省的收入規模。
  第三,從資源稅改革的方向看,煤炭資源稅改革後,國家還將繼續對其他品目資源稅進行改革,我省除了煤炭外,鐵礦、鋁礦等資源也居於全國的前列,煤炭資源稅改革成功,可以為其他礦產品資源稅改革積累經驗,趟出路子,為今後更好地發揮資源稅功能奠定基礎。
  記者進一步瞭解到,煤炭資源稅費改革是我省扶持煤炭行業發展總體部署中的重要內容。由此可以預見,隨著清費立稅進程的不斷加快,隨著各項改革政策的落實到位,稅收,特別是資源稅這一稅種將在煤炭領域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省地稅局對這項改革工作非常重視,召開辦公會議專門進行了研究,要求全省地稅系統抓緊做好開徵前的一切準備工作,確保按期實施,把這一事關全省煤炭發展大局的改革政策執行好、落實好。
  新稅率不超過8%洗選煤採用折算率
  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對我省煤炭資源稅改革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過去,我省資源稅、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一直採取從量計徵方式,征收數量比較穩定。採取從價計徵後,以煤炭銷售價格為計稅依據,稅收收入與煤炭市場銷售行情和銷售價格緊密相關。
  當前,全省煤炭價格總體上仍徘徊在低谷,2014年1-11月綜合售價持續下跌,全省煤炭行業噸煤綜合售價為344.85元,比2013年年底下跌了94.56元,降幅為21.52%,比2011年煤價高峰時656元的價格下降了47.4%。
  根據市場分析,未來煤炭價格可能長期要維持在這一價格區間,如果煤價不出現大的回升,在當前減輕企業負擔的大背景下,按照國家2014年12月底剛剛批覆我省8%為上限的稅率範圍(平移過去四項稅費負擔的實際稅率遠大於8%),可能達不到當初社會上對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帶來收入大幅增長的預期。
  另外,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後,對洗選煤採用了折算率的計算方式。為了適應此次改革政策中的這個新變化,做好折算率的測算,省地稅局多次研究討論,組織各級地稅機關對煤炭企業進行了逐戶摸底調查,在企業填報數據的基礎上逐戶計算折算率,對部分企業進行了重點抽樣分析,並征求了基層和重點企業的意見,在綜合平均的基礎上,堅持以企業實際數據為準,取中平均,使折算率更加貼近企業生產實際,做到對原煤銷售和洗選煤銷售稅負大體公平,確定了符合我省企業實際情況的折算率。
  省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折算率是一個總體平均值,不一定對各個企業都完全符合,即使是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煤炭成本、銷售、利潤等不同,也會出現不同的折算率,因此折算率取平均值,適合大多數企業。今後,隨著企業加快技術革新,改進生產工藝,如果條件發生變化,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程序對折算率再進行進一步調整完善。
  如今,煤炭價格已基本放開,煤炭資源稅實施從價計徵,對於我省煤炭資源大省而言,不僅有利於完善煤炭資源價格形成機制,使資源價格真正反映資源的市場供應狀況、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等;有利於提高稅收在煤價中的比重,平衡不同品位原煤之間的稅負;有利於引導資源合理開采和利用,特別是對洗選煤計稅採取折算率的方式徵稅,從稅收上引導鼓勵企業採用並改進洗選工藝,降低能耗及污染物排放,節約運力成本;更重要的是有利於推動全省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2015年,我省從價計徵煤炭資源稅從1月1日起開始征收。1月份,我省將迎來煤炭資源稅改革的第一個申報期。為做好煤炭資源稅徵管工作,省地稅局已經研究制定出具有前瞻性、創新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的煤炭資源稅具體徵管辦法,徵管、稅政、法規等部門將通力協作,積極創新,大膽探索,確保首個徵期平穩運行。  (原標題:我省煤炭資源稅改革大幕拉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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